法官说法 | 大连金融法庭管辖案件的相关问题

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大连市法原公证处、辽宁辰大律师事务所联合制作的节目大连交通广播《交广有说法》,为听众说法规、讲法律、给说法儿。2024年7月的每周四10:00-11:00,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大家解读法律知识,讲解身边案例。

 

2024年7月25日第四期,由我院一级法官张金霞带您了解“大连金融法庭管辖案件的相关问题”。

 

为服务保障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专业化法庭的要求,经报省编办、省高院批准,在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增设大连金融法庭,跨区域管辖部分金融案件。大连金融法庭是辽宁省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法庭,自去年11月2日正式揭牌运行。

 

一、大连金融法庭管辖的案件范围

 

大连金融法庭管辖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及高新园区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保理合同纠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证券纠纷、信托纠纷、保险纠纷、票据纠纷、信用证纠纷、独立保函纠纷。

 

 

二、大连金融法庭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的起始时间

 

大连金融法庭受理金融民商事案件的起始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

 

对大连金融法庭设立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原管辖法院继续审理;已经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由原审法院执行。

 

 

三、立案方式

 

目前,大连金融法庭集中管辖的金融案件采用全流程无纸化的办案模式,在立案阶段采取以网上立案为主的模式进行立案。网上立案的途径是:途径一:电脑端使用谷歌浏览器,百度搜索:辽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点击“金融诉讼”,进入“金融诉讼一体化办案平台”,然后按照网上的提示进行用户注册和提交立案材料。途径二:直接输入网址https://www.jrssfw.com/uuc/

 

金融网上立案针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保证保险纠纷案件开发了批量立案功能,当事人或代理人按照网上提示下载填写要素表,再批量导入诉讼材料,即可完成批量立案。网上立案后,还可以利用“金融诉讼一体化办案平台”接收诉讼材料、查询案件信息,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网上立案不熟练的,可以到我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现场设有网上自助立案区,也有专门人员指导如何网上立案。当然,个别案件网上立案确有困难的,我院也接受现场立案和邮寄立案。

 

大连金融法庭办公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小平岛广场6号

立案咨询电话:83896081/83896169

 

 

四、容易混淆的几种情况的管辖

 

大连金融法庭管辖的案件范围依照省高院的批复和市中院发布的公告确定。但实践中,常遇到几种特殊类型的案件是否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容易产生争议,对此,我院经研究倾向认定如下:

 

1.原市内其他四个区发回重审的金融案件仍由原法院管辖。

 

2.借款人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或领用信用卡后死亡,金融机构起诉要求借款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案由应为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

 

3.金融借款合同签订后,金融机构因为种种原因,未起诉借款人,仅起诉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案由应为保证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或质押合同纠纷,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

 

4.金融机构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作为原告,将原债务人、保证人等列为被告,要求偿还借款等。针对这种情形,最高法院单独设立了一个四级案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不再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

 

5.金融机构受让非金融机构间(例如两个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债权后,金融机构直接起诉债务人,按照规定,应按照原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和管辖,例如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

 

6.典当纠纷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

 

7.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担保物权人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应当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实现票据、仓单、提单等有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案件,可以由权利凭证持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无权利凭证的权利质权,由出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对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不在同一地方的,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人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应当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对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的,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例如:担保物权人甲对其同一个债权的两个担保物申请实现债权,担保物分别在 A 地、 B 地,甲既可以向 A 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也可以向 B 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实现其全部担保物权,还可以分别向 A 地、 B 地基层人民法院分别提出实现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诉讼程序可能依附于主债务纠纷,也可能单独提出。因主债务、担保合同引发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故应适用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可能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当事人还可采用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8.赋强公证申请执行

赋强公证全称为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追偿债款、物品等债权文书,经审查认为无异议的,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明活动。赋强公证申请执行的地域管辖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法院参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不属于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